广州深化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环评审批时长减一半 !
10月30日,广州市环保局印发实施《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企业和群众在办理项目环评手续时,环评审批流程将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效率将大幅提升,环评审批时间原则上压减至法定期限一半。
《通知》从深入推进规划环评、深化项目环评改革、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及完善配套支撑四个方面,提出简化项目环评手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压缩审批时间等共18项改革措施,通过创新机制,达到了简政放权和提升审批效率的初步目标。
制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名录
《通知》明确要求优化审批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广州市环保局结合地方实际,制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名录。对前期具备合法手续,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性质、规模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动,且不增加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的改造项目,不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自行组织环境影响分析论证,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承诺后纳入日常监管。
在优化审批流程方面,《通知》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在项目施工许可前完成,与项目立项、规划用地、初步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等开工前审批环节实行并联审批,不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前置条件。同时实现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相分离,对需进行技术评估的建设项目,技术评估机构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前,开展技术审查工作。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由技术评估机构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技术评估意见。
为民生工程开辟绿色通道
在简化环评内容方面,《通知》明确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对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所包含的具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可适当简化,区域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共享环境质量现状、污染源调查等资料,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等章节内容可予简化。
此外,《通知》还明确压减审批时间,为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IAB、NEM等重点产业布局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提高审批效率。环评审批时间原则上压减至法定期限一半,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通知》从深入推进规划环评、深化项目环评改革、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及完善配套支撑四个方面,提出简化项目环评手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压缩审批时间等共18项改革措施,通过创新机制,达到了简政放权和提升审批效率的初步目标。
制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名录
《通知》明确要求优化审批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广州市环保局结合地方实际,制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名录。对前期具备合法手续,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性质、规模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动,且不增加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的改造项目,不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自行组织环境影响分析论证,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承诺后纳入日常监管。
在优化审批流程方面,《通知》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在项目施工许可前完成,与项目立项、规划用地、初步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等开工前审批环节实行并联审批,不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前置条件。同时实现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相分离,对需进行技术评估的建设项目,技术评估机构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前,开展技术审查工作。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由技术评估机构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技术评估意见。
为民生工程开辟绿色通道
在简化环评内容方面,《通知》明确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对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所包含的具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可适当简化,区域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共享环境质量现状、污染源调查等资料,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等章节内容可予简化。
此外,《通知》还明确压减审批时间,为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IAB、NEM等重点产业布局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提高审批效率。环评审批时间原则上压减至法定期限一半,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