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陡岭路47号场地修复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开
- 公示时间:开福区环保局
- 编制机构:开福区环保局
审批文件名称 | 长沙市开福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长沙市陡岭路47号场地修复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
审批文件文号 | 开环管〔2018〕9号 |
审批时间 | 2018年6月4日 |
审批文件全文 | 见附件 |
行政复议与行政 诉讼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公众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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