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泰全废旧物资有限公司年拆解3500吨废旧电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所在地区:岳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向公众公告本项目如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汨罗市泰全废旧物资有限公司年拆解3500吨废旧电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汨罗市泰全废旧物资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简介:汨罗市泰全废旧物资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在湖南同力循环产业园模块厂房2幢04、08号内,建设年拆解3500吨废旧电线建设项目,本项目主要是回收废电线(不含电路板),通过破碎、水选筛分等工序,将筛分出来的铜米和塑料颗粒分别收集后统一包装外售。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不新建厂房,租用湖南同力循环产业园厂房进行生产。本项目施工期建设内容主要是破碎机、摇床等生产及辅助设备的安装工程,其环境影响主要为安装设备时吊车和人工安装产生的噪声,均于昼间在生产车间内作业,据类比调查,声级在70~80dB(A)之间,通过生产车间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至厂界处噪声值可降低30dB(A)以上,其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2、运营期
(1)水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厂进水水质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排放到汨罗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部分废水外排至园区重金属污水厂处理,再纳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汨罗江;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原料存放区、铜米生产车间地面等水处理设施的防腐防渗工作,进行地下水跟踪监测,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破碎工序采用湿法破碎,粉尘产生量较小,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控制,采用通风措施以降低无组织排放废气对车间工人的影响,厂界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设备噪声采用隔声、减震、吸音、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管理台帐;一般固体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交供应商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实行转移联单制;各类危险固废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并切实做好暂存场防腐防渗工作,避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落实以上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认为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汨罗市泰全废旧物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旦 联系电话:18390056222
评价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芳 电 话:13100203677
五、公告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环境影响评价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
汨罗市泰全废旧物资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汨罗市泰全废旧物资有限公司年拆解3500吨废旧电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汨罗市泰全废旧物资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简介:汨罗市泰全废旧物资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在湖南同力循环产业园模块厂房2幢04、08号内,建设年拆解3500吨废旧电线建设项目,本项目主要是回收废电线(不含电路板),通过破碎、水选筛分等工序,将筛分出来的铜米和塑料颗粒分别收集后统一包装外售。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不新建厂房,租用湖南同力循环产业园厂房进行生产。本项目施工期建设内容主要是破碎机、摇床等生产及辅助设备的安装工程,其环境影响主要为安装设备时吊车和人工安装产生的噪声,均于昼间在生产车间内作业,据类比调查,声级在70~80dB(A)之间,通过生产车间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至厂界处噪声值可降低30dB(A)以上,其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2、运营期
(1)水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厂进水水质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排放到汨罗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部分废水外排至园区重金属污水厂处理,再纳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汨罗江;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原料存放区、铜米生产车间地面等水处理设施的防腐防渗工作,进行地下水跟踪监测,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破碎工序采用湿法破碎,粉尘产生量较小,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控制,采用通风措施以降低无组织排放废气对车间工人的影响,厂界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设备噪声采用隔声、减震、吸音、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管理台帐;一般固体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交供应商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实行转移联单制;各类危险固废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并切实做好暂存场防腐防渗工作,避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落实以上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认为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汨罗市泰全废旧物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旦 联系电话:18390056222
评价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芳 电 话:13100203677
五、公告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环境影响评价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
汨罗市泰全废旧物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