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炎竹木制品加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 建设单位:渌口区龙潭镇西冲村经济合作社
- 所在地区:株洲
- 公示时间: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 编制机构:湖南凌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新炎竹木制品加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工程总占地面积9898.44m2(合约14.85亩),总建筑面积8263.60m2、计容建筑面积10394.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2F生产车间、1栋2F原料仓库、1栋2F产品仓库、1栋2F辅料仓库和1栋3F办公楼等组成,计容建筑面积分别为4148.46m2、2244.24m2、1982.66m2、576m2、1422.14m2,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气、废水、噪声治理和固废暂存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环保机制炭3000吨、竹筷1000吨。
联系人:钟工 联系方式:13874182505
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征求意见稿全文详点击链接获取,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L2xGlSlSS7EtL3UQ4h5jog
提取码: AB12
公众还可以直接到渌口区龙潭镇西冲村经济合作社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和单位,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渌口区龙潭镇西冲村经济合作社
2024.7.2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工程总占地面积9898.44m2(合约14.85亩),总建筑面积8263.60m2、计容建筑面积10394.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2F生产车间、1栋2F原料仓库、1栋2F产品仓库、1栋2F辅料仓库和1栋3F办公楼等组成,计容建筑面积分别为4148.46m2、2244.24m2、1982.66m2、576m2、1422.14m2,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气、废水、噪声治理和固废暂存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环保机制炭3000吨、竹筷1000吨。
-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渌口区龙潭镇西冲村经济合作社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工 联系方式:13874182505
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征求意见稿全文详点击链接获取,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L2xGlSlSS7EtL3UQ4h5jog
提取码: AB12
公众还可以直接到渌口区龙潭镇西冲村经济合作社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和单位,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渌口区龙潭镇西冲村经济合作社
202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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