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变更项目(重新报批)
- 建设单位:永顺中峰经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湘西
-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5日
- 编制机构:湖南丰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全文本公示链接:【点击下载】
永顺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变更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永顺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变更项目(重新报批)”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永顺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变更项目(重新报批)
项目地址:永顺县灵溪镇那必村
建设单位:永顺中峰经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及规模:
项目新增一套日处理量为40t/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对提油后的餐厨垃圾高浓度废水进行处理,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芙蓉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一并采用密闭罐装车运至芙蓉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另外新增种虫培育车间,占地面积160平方米,用于培育虫卵,虫卵主要用于本项目生产所需,余卵外售。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顺中峰经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永顺县灵溪镇那必村
联系人: 周凯波 联系电话:1857002590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湖南丰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娄底娄星区泓泽星城17楼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8229902423
传真:- 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公众可去生态环境部官网获取公众意见表。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对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中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和建议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请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公示时间内提交建设单位。
永顺中峰经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永顺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变更项目(重新报批)”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永顺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变更项目(重新报批)
项目地址:永顺县灵溪镇那必村
建设单位:永顺中峰经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及规模:
项目新增一套日处理量为40t/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对提油后的餐厨垃圾高浓度废水进行处理,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芙蓉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一并采用密闭罐装车运至芙蓉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另外新增种虫培育车间,占地面积160平方米,用于培育虫卵,虫卵主要用于本项目生产所需,余卵外售。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顺中峰经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永顺县灵溪镇那必村
联系人: 周凯波 联系电话:1857002590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湖南丰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娄底娄星区泓泽星城17楼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8229902423
传真:- 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公众可去生态环境部官网获取公众意见表。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对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中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和建议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请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公示时间内提交建设单位。
永顺中峰经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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