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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4-10-08 08:18:20访问次数:打印
  • 建设单位: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所在地区:衡阳

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扩区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对《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开展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况
项目名称: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名衡南县云集工业园区,根据2005年衡阳市政府批准发布的《关于设立衡南县云集经济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的批复》(衡编办〔2005〕100号),衡南县云集工业园区组织机构成立。2012年9月经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衡南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2011-2020)的批复》(湘发改地区〔2012〕1370号),规划面积达到599.19hm2,规划环评获原湖南省环保厅批复,批复号为湘环评〔2012〕136号。2012-2013年,衡南县政府在三塘镇设立了县级工业园区,规划用地面积145.69hm2,三塘工业园编制了规划环评并获得衡阳市环保局批复,批复号为衡环发〔2012〕85号。
根据《湖南省“十四五”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的通知(湘发改地区〔2021〕394号),衡南工业集中区主导产业为电子信息和智能制造,特色产业为农特产品精深加工(生态绿色食品)。根据《关于发布湖南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边界面积及四至范围目录的通知》(湘发改园区〔2022〕601号),衡南产业开发区核定面积为603.15 hm2,包括云集工业园和三塘工业园。
2022年,园区委托编制了《衡南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并于2023年取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衡南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23〕30号)。同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荷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9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湘政函〔2023〕21号)同意设立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实行现行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保持原产业园区核准的规划范围不变。
2023年,开发区取得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扩区前期工作的函》(湘发改函〔2023]110号),开始园区扩区和优化调整工作。本次调区扩区后园区总面积为1202.29公顷,分三个园区:云集工业园1026.98公顷,三塘工业园148.34公顷,松江工业园26.97公顷。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清泉路6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全主任 1897478569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资料收集及现状调查、规划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及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编制及审查等阶段;
工作内容:规划方案及资源环境协调性分析;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风险分析;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及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自公告发布之日,公众可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关键字:“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进行填写。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1)可通过公示指定方式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与看法。
(2)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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