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地方立法企业座谈会
为提高立法质量,确保立法科学性和民主性,6月15日,省生态环境厅就《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在长沙组织召开企业座谈会。会议邀请了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长沙德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省内8家主要从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活动的代表企业参加座谈。
会上,湖南省环科院“实施办法”编制技术小组就立法必要性、起草过程及《办法》拟解决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起草说明情况汇报。企业代表分别就《办法》的具体条款提出意见和建议。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姚斌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发言,并对立法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姚斌同志首先指出本次会议非常有必要,立法工作要多频次多途径征求社会各界利益相关方意见,从而确保我省地方法规可操作性,同时要求编制组仔细研究企业代表相关意见,进一步剖析我省土壤污染特性,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特殊问题提出创新性条款。
省司法厅立法二处、省生态环境厅法制标准处、土壤生态环境处主要负责人,长沙市环境科学学会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湖南省环科院“实施办法”编制技术小组就立法必要性、起草过程及《办法》拟解决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起草说明情况汇报。企业代表分别就《办法》的具体条款提出意见和建议。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姚斌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发言,并对立法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姚斌同志首先指出本次会议非常有必要,立法工作要多频次多途径征求社会各界利益相关方意见,从而确保我省地方法规可操作性,同时要求编制组仔细研究企业代表相关意见,进一步剖析我省土壤污染特性,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特殊问题提出创新性条款。
省司法厅立法二处、省生态环境厅法制标准处、土壤生态环境处主要负责人,长沙市环境科学学会相关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