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渔政码头(综合执法码头)工程
- 建设单位:株洲市农业农村局
- 所在地区:株洲
-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6日
- 编制机构:湖南玖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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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顶目放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顶目竣工环境保护险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现将株洲市渔政码头(综合执法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株洲市渔政码头(综合执法码头)工程
建设单位:株洲市农业农村局
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天元大桥上游259m处的左侧河岸
工程建设内容:本项目以株洲市农业农村局为建设单位,项目拟在株洲市天元区、天元大桥上游259m处的左侧河岸建设综合执法码头,码头采用浮码头结构型式,码头前沿顺岸布置两艘钢质趸船,分别为渔政执法趸船和公安执法趸船。项目水工建筑物主要包括钢质趸船、跳板及跳趸和重力式挡土墙,港池建设内容包含港池疏浚和块石压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湖南玖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3年12月26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317339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