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区分路口储备用地地块(E27)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
- 建设单位:荷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所在地区:株洲
- 公示时间:15
- 编制机构:湖南九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荷塘区分路口储备用地地块(E27)位于荷塘区荷塘大道以西、栗塘路以北、余湾路以南,山园东路以东、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E113.20962°,纬度:N27.90171°,本地块总面积52219.19m2(其中净用地面积42931.03m2,代征道路面积7050.42m2,代征绿地面积2237.74m2)。本地块原为明照街道集体用地,征收前用地性质为农用地,根据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征收前原为农用地中的耕地、宅基地及池塘,地块内无其他历史活动,未进行过工业生产及畜禽养殖活动。因此,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使用及处置,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道路、公园、宅基地和耕地等,2014年至2019年地块西侧约180m株洲市第壹家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进行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水泥空心砖加工,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粉尘;2013年至2019年地块西南侧约310m明照村砖厂主要进行砖坯制作、晾干,不进行烧结,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粉尘;2019年湖南璟宸电气有限公司建设厂房未投产;2020年至今株洲金佰盛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与株洲新普机械有限公司分别租赁株洲市第壹家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璟宸电气有限公司建设厂房,主要进行机械加工,不涉及表面处理及喷涂,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乳化液、废机油、边角料等,厂房地面均已硬化,且距离本地块较远,相邻地块工业企业均采取了相应的废水、废气及固废环保措施,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相邻地块现状及历史上通过地表漫流、地下水入渗及大气沉降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可能性很小。
综上所述,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对地块土壤产生的影响较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征收前原为农用地中的耕地、宅基地及池塘,地块内无其他历史活动,未进行过工业生产及畜禽养殖活动。因此,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使用及处置,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道路、公园、宅基地和耕地等,2014年至2019年地块西侧约180m株洲市第壹家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进行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水泥空心砖加工,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粉尘;2013年至2019年地块西南侧约310m明照村砖厂主要进行砖坯制作、晾干,不进行烧结,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粉尘;2019年湖南璟宸电气有限公司建设厂房未投产;2020年至今株洲金佰盛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与株洲新普机械有限公司分别租赁株洲市第壹家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璟宸电气有限公司建设厂房,主要进行机械加工,不涉及表面处理及喷涂,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乳化液、废机油、边角料等,厂房地面均已硬化,且距离本地块较远,相邻地块工业企业均采取了相应的废水、废气及固废环保措施,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相邻地块现状及历史上通过地表漫流、地下水入渗及大气沉降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可能性很小。
综上所述,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对地块土壤产生的影响较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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